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******有限公司笔记本外壳扩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《验收组意见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笔记本外壳扩建项目(一期)
建设单位:重庆市璧山区聚金大道5号
建设单位地址: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千秋大道100号
公示内容:******有限公司笔记本外壳扩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项目《验收组意见》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5日-2024年5月30日(20个工作日)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:卿老师
联系电话: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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